擁有過動特質的體制外特教老師曲智鑛,小時候數不清有多少次,在學校欺負同學,讓家長直接到家裡來興師問罪。所以現在每當遇到衝動的孩子,真的能打從內心能理解他們的感受。
當上老師後,曲智鑛常常建議父母在合理範圍內,將選擇權留給孩子,即使選擇可能會失敗、會受傷,但...
曾千倚攝
回想無數個午休時間,我總是被老師安排在寢室門口看門,因為我不但不睡覺,還會去捉弄同學。只要我在寢室,就可以把同學全部吵醒。上小學後,情況沒有什麼改變,甚至愈演愈烈。我總是那個最讓老師頭疼的人。
此外,我還很喜歡把橡皮擦屑往前面同學的衣服上丟,在不被發現的情況下累積戰果,我覺得是很有趣的事。
小學二年級,曾被導師罰跪在講台上,雖然我不記得犯了什麼錯。聯絡本常被老師「寫紅字」,因為我經常把同學的書包從二樓丟到一樓、拿石頭丟同學、上課看漫畫、把同學當馬騎、下雨天拿傘勾住前面同學的書包,還善於教唆挑撥,對於得罪我或看不順眼的同學,我會想辦法讓其他同學去「修理」他,有點像孩子群裡的老大。
對於過去的種種「惡行」,老實說我已印象模糊,大部分來自小學同學會時大家對我的「指控」。而當年那個經常把人氣得牙癢癢的曲智鑛,長大後竟然當了老師,更讓我的老同學們感到不可思議。
不斷闖禍的童年
仔細回想,小時候為什麼會做這些事?其實多半是覺得好玩,加上個性衝動,也沒想到後果可能非常嚴重。舉例來說,我曾經騎了鄰居的捷安特腳踏車去打球,沒有上鎖,打完球才發現腳踏車被偷了。
數不清有多少次,我在學校欺負同學,家長直接到家裡來興師問罪。我特別喜歡投擲的運動,像是打躲避球和打棒球。有一天,我看到地上有顆乒乓球大小的石頭,遠方一百多公尺外有個穿著藍色衣服的同學,當下我心裡立刻浮現出一個想法︰「如果我拿這顆石頭丟過去,不知道可不可以打中他?」接著就拿起石頭往那個同學的方向扔了過去,還真的給我丟中了!當下我的反應先是振臂高喊︰「Yes !」接著又說︰「死了!」
我的童年就是在無數的這類場景中度過,所以現在每當遇到衝動的孩子,我真是打從內心能理解他們的感受。
在這些衝動行為之後,伴隨而來的常是一連串處罰。我的父母當然是最大的受害者。在我那個年代,體罰是被允許的。然而以我的親身經歷,我想說的是︰孩子被處罰後,通常只記得「被罰了什麼」,卻不記得自己「為什麼被罰」。這樣的處罰,有意義嗎?長大後,雖然我沒有跟父母親聊過,但我能肯定的是,他們一定極力希望消除我ADHD(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,注意力缺陷過動症)的特質,並且努力付諸行動。
父母曾為我安排了一系列提升專注力的課程,課表還真是五花八門,主要分為「消耗體力」及「練習專注」兩部分。消耗體力的課有游泳、桌球、跆拳道等,練習專注的課有書法、雕刻、圍棋。其中我覺得最離譜的是茶道課,整堂課就是我跟老師兩個人,彼此無言對坐、安靜泡茶,只記得那一刻,彷彿世上一切事物都停格了。然而,在經過這麼多年的努力後,我發現,過動的特質並沒有從我身上消失,只是我學會了與它和平相處。
被澆熄的棒球夢
自從小學五年級在同儕影響下接觸棒球後,從此我就愛上了棒球,每天放學寫完功課就到球場報到,和鄰居共組了一支棒球隊,不但舉行社區聯盟的比賽,還和其他社區的孩子對戰。
在棒球運動上,我應該算是有些天分,雖然沒有機會參與正式球隊,但對自己的球技有一定信心。當時,打職棒就是我人生的第一志願,但在父母「委婉」的勸阻下,我慢慢打消了這個念頭。記得有一次在車上,我很認真地跟父母說:「我想去讀有正式棒球隊的學校!」爸爸說:「打球很好,但打球不能當飯吃!」
如今回想起來,相信當年父母的勸阻,也是出自於愛與關心;但我很好奇,當年王建民、林書豪、陽岱鋼的爸媽,是否也跟他們說過一樣的話?或許會有更多的父母跳出來說:「你以為這世界上有多少個王建民?」這的確也是實話,但我想這關係到自主選擇。我相信當年的王建民,也沒想到自己會是現在的王建民。
當老師之後,我常建議父母在不違法且沒有生命危險的合理範圍內,將選擇權、決定權留給孩子。只要協助孩子分析利弊得失,最終的決定權要還給孩子。這麼做有兩個好處:第一是讓孩子練習做決定,提升孩子的獨立性;其次是讓孩子練習做選擇,也練習承擔後果,訓練孩子負責任。
即使孩子的選擇可能有風險,可能會失敗,可能會受傷,但在協助孩子成長的路上,我願意冒有意義的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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