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誰說過動特質的孩子只能一直換”換學校”

在國外我們常常會看到公家單位與私人機構有好的合作,看到好的夥伴關係。

具有ADHD特質的孩子其實需要”早期介入”,剛到融合教育的環境,

常規需要時間學習,衝動控制需要練習,面對環境當中的刺激需要調適。

如果這個時候任課老師有一個助手,將有機會避免師生關係惡化,

也不用過度擔心所謂其他孩子的受教權被影響。

 

過去我和各級公私立學校有很多很好的合作,我們共同看到孩子的改變。

但這些年來,我仍然看到、聽到、遇到有些孩子因為他ADHD的特質被老師或學校”善意”的勸退。

學校甚至會告訴家長不能到校幫忙或是有校外的資源介入,因為我們必須顧及其他孩子的隱私權!

我覺得有校外資源介入不代表學校就有問題、不代表老師的能力不夠,

而是真正”務實”的想改善問題,提供孩子所需要的協助。

讓我們open mind吧!期待未來,有更完整的資源能讓這些被勸退的孩子和家長得到支持,

讓我們真的落實所謂特教法中”零拒絕”的理念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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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片網址:https://opinion.cw.com.tw/blog/profile/378/article/68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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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陶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